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⑦节粮减损确保粮食安全 多措并举守护“无形良田”******
作者:周慧、麻吉亮、刘晓洁,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近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会议强调:保障粮食安全,要从增产和减损两端同时发力,持续深化食物节约各项行动。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我国粮食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增产的难度和粮食供给保障压力越来越大。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粮食生产国和消费国,减少粮食损耗是粮食安全保障的一个薄弱环节。节粮减损可以有效降低粮食增产保供压力,应成为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着力点和补齐短板的重要举措。
一、要保障粮食安全,为何必须节粮减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节粮减损工作,要求采取综合措施降低粮食损耗,坚决刹住浪费粮食的不良风气。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国际粮食减损大会的贺信中指出,粮食安全是事关人类生存的根本性问题,减少粮食损耗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开展节粮减损不仅可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还有利于保护生态、减排降碳,助力碳中和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为进一步降低粮食损耗和浪费,我国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粮食节约行动方案》,从立法和行动层面展开,聚焦节粮减损,在粮食生产、存储、运输、加工、消费各环节落实各项措施。
全球面临巨大的粮食安全压力,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粮食减损和浪费问题。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的《世界粮食安全和营养状况》系列报告中指出,2021年全球受饥饿影响的人数已达8.28亿;从收获到零售各环节,全球粮食损失率达14%,零售、餐饮和消费环节浪费率达17%,年损失达4000亿美元,相当于12.6亿人口一年的口粮。由我国发起并举办的国际粮食减损大会于2021年9月9日—11日在山东济南召开,得到来自阿根廷、巴西、法国、德国、意大利、墨西哥、美国、英国等二十国集团国家农业部长,以及来自巴基斯坦、柬埔寨、越南、智利、匈牙利、斐济、联合国粮农组织等50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积极响应,减损与粮食安全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根据中科院研究团队测算,2014—2018年我国食物损失和浪费,年均总量为3.49亿吨,相当于浪费了6亿亩耕地的产能,这些耕地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30%,约为黑龙江省耕地面积的2.5倍,约为山东省耕地面积5.3倍。其中,供应链年均食物损失量为2.91亿吨,占食物年均总产量的16%;餐饮浪费量年均为4500万吨,供应链食物损失量约为餐饮浪费的6.5倍。从供应链的不同环节看,生产后处理和储存阶段的食物损失最为严重,年均约为1.6亿吨,是餐饮浪费的3.5倍;其次是生产阶段,食物损失量年均为8200万吨,约为餐饮浪费的2倍。
二、如何实现节粮减损目标?
“采用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是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之一。结合这一目标,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围绕粮食减损开展专项研究;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编制应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中国行动方案”。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政府部门、加工企业、零售商、农户等不同行业、不同主体积极参与,制定具体的食物减损目标,编制供应链和消费端食物减损行动指南。针对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进行食物损失减量化试点,加强示范和试点引领,总结、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经验。
在现有G20峰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多边或双边框架基础上,由相关管理部门、企业和研究机构联合,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粮食减损国内大会,实行部长-专家-企业等多层级对话。通过官方和非官方渠道,建立多元化长效沟通机制,打造国际化粮食减损交流平台,形成以中国为主导的国际食物系统转型的沟通平台,构建国际粮食减损长效合作机制。围绕食物损失与浪费,开展国际减损行动方案制定和合作。建议合作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规范、准确地采集、汇总、统计、发布和共享食物损失与浪费的前沿信息等;定期总结食物损失与浪费的相关研究进展;评估食物系统绿色转型路径与可行性。
一方面推动和鼓励从田间到餐桌的节粮减损的技术研发,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在产后存储、运输、加工减损的薄弱环节与关键技术,加强新技术、新装备、新成果的应用。另一方面加强对米糠、麸皮、胚芽、油料粕、薯渣薯液等粮油加工副产物的有效利用,生产食用产品、功能物质及工业制品。对以粮食为原料的生物质能源加工业发展进行调控。
一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节粮减损有助于传承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和引导婚宴从“爱面子”向“重文明”转变、由“讲排场”向“求健康”转变。二是开展科普活动,推动食育由相关部门牵头,针对不同群体,以食育为抓手,开展食育进校园、食育进社区、食育进机关等活动,引导社会绿色消费转型;以学校为主战场,结合不同年龄和学段的特点与目标,与劳动教育、美育、传统文化等相结合,鼓励有条件学校开设以食物节约为主题的特色课程。
【法治护我心】划定深度合成服务“底线”“红线”******
【法治护我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系列解读】
光明网记者 陈畅、李政葳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如果把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首“315”晚会歌曲,用来描述当下互联网时代的“云”上生活,在技术发展与风险伴生之下,“虚”“实”之间让人颇有迷幻之感。
“再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当换脸换声、三维重建、智能对话等逐渐应用开来,人们时常发出这样的感叹。这类深度合成服务催生了美颜美妆、智能客服、虚拟主播等一系列应用形态,但其被恶意利用制作虚假信息内容,进而带来了政策干扰、谣言泛滥、低俗内容等。因此,我们也在呼吁——“借我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纵观互联网发展历程,技术治理本身就是一场攻防对抗博弈,也是技术从创新应用到规范发展的必经之路。近日,这项深度合成技术被套上了“紧箍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规定》出台划定了深度合成服务的“底线”和“红线”, 迈出我国新技术新应用立法的重要一步,也将有效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明确义务要求,强化主体责任
事实上,深度合成技术由来已久。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特别是对抗式生成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度合成技术门槛大幅降低。2017年11月,Reddit网站的用户“deepfakes”发布伪造视频,曾一度将这项技术推至风口浪尖,其“以假乱真”的信息内容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干扰社会秩序。
何为“深度合成技术”?《规定》中给出了明确表述——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
具体包括: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生成或者编辑文本内容的技术,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语音内容的技术,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非语音内容的技术,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物属性编辑、人脸操控、姿态操控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生物特征的技术,图像生成、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非生物特征的技术,三维重建、数字仿真等生成或者编辑数字人物、虚拟场景的技术等。
诚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深度合成技术应用的初衷是让生成合成内容更逼真,但技术在愈趋“智能”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风险。对此,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孟丹介绍,除深度伪造风险外,还包括生成合成信息内容带来的个人信息泄漏、侵犯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等风险。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既是新技术、新应用的创造者、受益者,也应该是控制技术风险、引导技术向善的责任践行者。记者梳理发现,《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技术定义和服务范围,提出了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指出了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备案义务,并对服务提供者履行安全评估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徐波这样评价:《规定》分析梳理了深度合成活动边界,对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和使用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主体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作出规定。比如,服务提供者应履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使用者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管理等义务,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履行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加强深度合成技术管理等义务。
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促进科技向上向善
从此起彼伏的社会案件中可以看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制作和传播数量正在高速增长,尤其伴随“元宇宙”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落地,深度合成技术将为智能化、视觉化、场景化、虚拟化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方案。孟丹认为,《规定》的出台是网络内容治理由结果管理迈向行为管理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
时间倒回到两年前。在2021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对包括生成合成类在内的五类算法推荐服务进行规范。本次出台的新规在之前算法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对深度合成服务全过程管理,也深化了备案与评估标本兼治。
然而,从技术发展阶段看,深度合成技术与应用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技术支撑和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快推进深度合成治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切实保障深度合成服务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的关键。”孟丹说。
《规定》的字里行间,凸显了“以技术管技术”的逻辑,也必将促进深度合成服务的规范治理。“其确立了我国对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框架,提出了明确的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为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向上向善,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确保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说。
“《规定》以促进技术在规范中发展为价值取向,在明确‘红线’的同时,为技术发展留足空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这样认为。比如,《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等管理制度。
孟丹也建议,从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源头上,解决其衍生的内容安全风险,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持续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不仅着眼于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也致力于深度合成技术的合法合理合规使用,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引导多方参与,推动治理走深向实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信息服务综合治理不断细化,规范深度合成活动对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有着重要意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依法、合理、有效使用,积极防范化解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提到,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王志勤认为,《规定》构建了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规定》鼓励相关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搭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治理机制;《规定》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我国网络综合治理法治体系。
孟丹也提到,《规定》在生成合成类算法服务范围、深度合成技术具体范围、深度合成服务业务分类、显式标识条件与标识方式、隐式标识方法与识别等诸多具体方面,仍亟需行业内部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建议业内推进产业联盟建立,以产业自治、多方共治的方式,不断推进深度合成技术应用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深度合成治理走深向实,徐波建议,强化智能监管平台支撑。比如,深入研究深度合成类算法内生安全机理和深度合成鉴别等关键技术,推动深度合成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加强人机混合的智能监管技术,研究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安全可控技术保障方案,把监管规范转化为评估标准,建设面向网络全域监管的监测管理平台;研发深度合成与鉴别对抗机制,鼓励新兴科技企业与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演练,共同推动深度合成服务健康发展。